关于下达2011年度普通高校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内涵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在绍高校: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1〕20号)、《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财行〔2011〕8号)等有关文件,经学校推荐、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绍兴文理学院等7家学校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绍兴文理学院酿酒工程等7个专业为市级特色专业,绍兴文理学院纺织实验教学中心等2个教学中心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黄酒酿造实训基地等4个实训基地为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现将奖励经费下达给你们。各高校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按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配套经费,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2011年度普通高校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内涵建设补助经费分配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